多被告侵犯商标权案件

项目基本信息
  • Apr 10, 2018
  • 多被告侵犯商标权案件
  • 法律咨询
  • 辽宁腾达律师事务所
项目服务成果

2007年3月,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被代理公司)的业务人员发现原本准备订购该公司产品的西的某水泥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客户公司)突然拒绝订购,后经调查,该公司正在使用非由被代理公司生产、但打着被代理公司商标的产品。
  被代理公司知道这些产品属于假冒产品,认为其企业名称专用权被他人侵犯,于是便紧急与我律师团队联系。
  律师介入
  我律师团队告知被代理公司立即向当地工商机关报案。被代理公司报案后,工商机关赴现场调查取证后,初步认定涉嫌商标侵权。而客户公司拒绝向我们提供侵权人的线索。于是我律师团队便代理被代理公司将客户公司和侵权公司共同诉至**市中级法院,要求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,公开拆除并销毁侵权产品,公开赔礼道歉,并赔偿各项经济损失。
  在审理过程中,客户公司出示了假冒产品购自侵权公司的证据,侵权公司又举出假冒产品来出另一公司的证据,于是律师请求**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此二公司列为该案的共同被告一并审理。由于准备充足、证据扎实,加之各被告之间相互撕咬,矛盾百出,最后**市中级法院支持了被代理公司的全部诉求,判令各被告:停止侵权行为、公开拆除并销毁假冒产品、公开赔礼道歉、赔偿各项经济损失、以及各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等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