姓名:韩红春
韩红春,女,1974年5月出生,JM法律硕士。
高级律师,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。
办公电话:62881360
电话:13322496529
电子邮箱:1192458998@qq.com
1995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,1996年开始执业。自执业来,曾办理过大量刑事、民事案件,并先后担任数十家公司法律顾问,尤其擅长办理公司成立、运作等法律事务及经济纠纷案件。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,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,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。
勤勉尽责、团结协作、诚信好礼、仗义执言,是本人的服务理念;以“客户第一”运用法律为委托人提供优质、高效的法律服务是本人的服务宗旨。